成功申请杰出人才绿卡
世界日报 · 2013年7月2日
在1990年颁布的移民法案中,美国限制了每年各类合法移民的名额。同时该法案也新增了一些移民种类。职业移民第一类优先(EB-1),即:“杰出人才移民”就是90法案新增的一项职业移民。杰出人才移民是美国政府积极招纳全球精英的一种方法。其主要申请对象是在科学,艺术,教育,商业或体育方面具有卓越才能或成就的人士。满足杰出人才标准的外籍人士,不需要申请劳工证就可以直接申请绿卡。根据移民法,杰出人才移民共有三个类别:
拥有卓越才能的外籍人士(EB-1a):该类移民主要是针对那些在科学、艺术、教育、商业、或体育领域中具有卓越才能的人,并持续性的享有国内或国际上很高的声誉。其成果和贡献在该领域能够得到广泛认可的杰出专业人才。EB-1a不强求申请人在美得到工作的邀请,但必须要至少满足移民局十项标准中的三项。
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(EB-1b):这个类别主要针对那些在某一学术领域内,在国际上有杰出成就的人士。而且必须有至少三年在该领域执教或研究的经验。其来美国的目的是进入大学,研究所或高等机构中继续在同一领域内执教或研究。EB-1b的要求比EB-1a低,只需满足十项标准中的两项。但申请人必须在美获得符合条件的雇主的工作邀请。
跨国企业的经理或执行官(EB-1c):EB-1c是针对那些被跨国公司调到美国工作的经理或执行官。申请人在过去三年任期内必须在美国以外的公司内工作至少一年,而来美的目的是继续在该公司内任职。申请人在来美之前在同一个雇主的母公司,子公司或关联公司的职位必须是经理级或执行官级。此类签证需由申请人的美国雇主为其担保,并且该公司必须合法从业至少一年。
以上就是杰出人才移民的三大类别。可以看出,该类别移民的一大好处是在申请批准后,无需耗费漫长的时间和额外的金钱去申请程序繁多的劳工证,直接申请绿卡。另外,杰出人才移民没有排期和申请时间的限制。你可以在任何时间提出申请,因为每年大约四万个名额基本用不完。所以,比起其它类别的职业移民,杰出人才移民有着独一无二的优势。
库利克律师事务所(原陈氏联合律师事务所)有着10多年的移民经验,对杰出人才移民有着独到的见解。一个成功的杰出人才申请,不仅要求申请人本身有过硬的实力,而且律师楼必须拥有熟知该领域的办事人员,才能准确的,有条理的把材料整理好。我们律师楼有着精通化学工程,计算机科学,定量分析,物理治疗,艺术,体育和学术研究领域的高学历工作人员。我们会为每个申请人量身制定正确的申请策略,并把其专业的才能和成就用准确和清晰的法律语言来呈现给移民官。